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改名字申請理由怎么寫,以及起名字的緣由怎么說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車位選得好
停車沒煩惱
一番精挑細選后
怎料車位竟變“水簾洞”
多次維修無果
一漏就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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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購買的車位長期漏水,從2021年入住一直到現在,反復漏水,影響車位使用,多次向物業反映,多次維修,至今無法解決!上周再次維修,告知這是最后一次維修,一定徹底解決問題。但是沒過幾天再次出現漏水,地面大量積水!是否可以要求開發商更換車位?
A1:
你好,你購買的車位經多次維修仍無法正常使用的,有權要求出賣方承擔賠償損失、更換車位等違約責任。
你從開發商處購買車位,與開發商形成買賣合同關系。該車位交付后,一直存在漏水問題影響你的正常使用,雖然有過維修,但漏水問題仍未解決,那么開發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你需要先查看,你與開發商簽訂的買賣協議中,對此違約情形有無相關約定。有約定的,你可以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權益主張;若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你可以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條的規定,要求開發商承擔修理、更換的違約責任。
建議你先就更換車位一事與開發商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你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車位。除了要求更換車位,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車位漏水嚴重,已經不能正常使用,你購買車位的目的不能實現,那么你還有權向法院起訴,申請解除合同,要求退還購買車位的款項。
同時提醒你注意,若你向人民法院起訴,你需要準備相應的證據,比如簽署的購買協議、購買車位的繳費憑證以及車位漏水、無法正常使用的相關證據材料等向法院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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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公司很久沒有安排工作了,清閑了兩個月。最近得知公司馬上要裁員,但具體什么時間不知道,我大概率也在被裁名單里,可是這兩個月我沒有收入,想找個新工作,但我又怕因主動辭職而拿不到補償金,我該怎么辦呢?我該主動辭職,還是等著拿賠償金?
A2:
你好,根據你的情況,公司兩個月沒有給你發工資,已經構成違法,你可以以此為由被迫離職,向公司主張經濟補償,具體分析如下。
首先,公司兩個月未發工資已經屬于拖欠工資。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現階段公司處于停工停產的狀態,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需要支付你全勤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需要支付你其他相應補償,但公司并未依法支付你前述工資,屬于違法拖欠工資。
其次,因公司存在前述違法情形,你可以此為由立即被迫離職,并向公司主張經濟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公司未及時足額支付你勞動報酬,你以此為由提出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符合要求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你可以向公司書面寄送被迫解除函件,待公司收到后就可以立即離開公司找新工作。
最后,你可以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并注意收集相關證據,如勞動合同、工資銀行流水、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提出被迫解除的書面函件等。當然,你也可以選擇等著被公司裁員,公司仍然需要支付你相應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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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我是一名設計工作人員,工作地點就在家中。前段時間,有一個朋友來我家玩,可能是看到了我電腦里的設計圖,過段時間后,我發現他沒經過我的同意,甚至沒有告訴我,就將這個設計署上自己的名字,并且運用在他的工作上,我又不想撕破臉皮,這種情況我該怎么辦?
A3:
你好,你朋友的行為系對你著作權的侵犯,建議你采取措施,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設計圖系你創作,具有獨創性,且能以一定形式表現智力成果,應當屬于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的作品。你作為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署名權、復制權、發行權等人身權和財產權。根據你的描述,若你朋友在工作中使用的設計確實與你的作品構成實質相似,且能證明你是該設計的原創者、創作時間早于他,這種情況下,他的行為應當被認定為侵犯了你的發表權、署名權,根據《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你有權要求他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鑒于你們雙方系朋友關系,你可以先私下與他友好協商處理,要求他立刻停止侵權、銷毀剽竊的作品,或者以一定的對等價格轉讓給他;若你們協商不成,則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人民調解委員會、律師等雙方信任的機關或個人來進行調解。此外,你還可以向當地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如版權局)投訴,請求處理。仍然無果的,建議你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最后,無論你采取何種方式進行維權,這里提醒你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尤其是你自己創作作品的底稿、原件等,有條件的應該立即申請作品登記,還要注意保存對方侵權行為、侵權時間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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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我在一家餐廳辦理了儲值卡,并充值了3000元,但后來因為工作調動,長期在外地生活,基本上不會再去那家餐廳吃飯了,所以我想把儲值卡里的錢要回來。但是該餐廳以充值后不能退為由,拒絕我的要求。我又沒有用那張儲值卡里的錢,為什么不能退?這種情況我該怎么要回錢?
A4:
你好,消費者有消費自主選擇權,你有權解除與餐廳之間的預付費服務合同,要求餐廳退還未消費的儲值卡金額。
首先,餐廳單方面規定的“充值后不能退”違反了我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以及第十六條的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餐廳所規定“充值不退”的類似條款不合理地免除或減輕餐廳作為經營者的責任,加重消費者的責任,排除消費者的主要權利,都屬于法律規定的格式條款無效的情形,所以餐廳的主張不符合法律規定。
其次,經營者與消費者簽訂消費服務合同,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作為消費者也沒有任意解除權,在餐廳不存在違約的情形下,也會綜合考慮合同解除原因、合同解除的過錯程度、合同完成比例、交易習慣、各方損失等各方面因素,可以對你要求退還的費用酌情減少。
在與餐廳就退款金額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建議你請求消費者協會或有關市場監管部門介入調解。如若調解無果,你可以收集有關證據材料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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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我表哥新入職了一家公司,還沒來得及簽勞動合同,公司說過了試用期再簽。結果表哥上個月在工作時被器械傷到了,在醫院花費一萬多,請問公司能不能進行賠償?畢竟沒有簽勞動合同,賠償的話能賠多少呢?
A5:
你好,只要符合工傷認定條件,即使未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認定為工傷,享受工傷賠償待遇,但賠償數額需要具體分析。
首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即與你表哥建立勞動關系。若你表哥受傷屬于《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情形,則應當認定為工傷。若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無法直接申請工傷認定,你們可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后再去申請工傷認定。
其次,為認定工傷,你們需要收集固定相關證據。比如入職通知書、工資發放流水、工作牌、事故現場的照片、公共視頻、病歷和醫療費票據,收集在場證人的證言,保存與單位就事發經過進行溝通的聊天記錄,保留致傷的器械作為物證等。
最后,若認定為工傷,根據你的描述,合理推測公司可能還未給他繳納工傷保險,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此時應由公司按照該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相關費用。關于賠償問題,你表哥可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規定主張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停工留薪期間工資、護理費。如果因工致殘,還可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等級情況主張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感謝值班律師:
宋飛帥(湖北武漢)
來源: CCTV今日說法
新聞摘要:
這幾十年來,不少人都覺得給孩子起的名字越來越相似,給人一種缺乏莊重和深度的感覺。這一現象在社交媒體上引發了熱烈的討論,人們對這種趨勢的原因感到困惑。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了這樣的現象?本文將為您揭開名字背后的秘密。
第一章:命名風格的轉變
經過對數百位家長的訪談,我們發現很多人傾向于選擇帶有濃厚童趣和游戲感的名字。傳統的名字如“臭蛋”、“臭臭”等被越來越多的父母打破了常規,選擇了“娜娜”、“酷酷”等富有個性化和幼稚感的名字。
第二章:時尚和流行文化:名字之下的潮流洪流
流行文化在這個時代非常繁榮,潮流瞬息萬變,它的風格、色彩和氛圍也不斷進化。名字作為流行文化的一部分,自然也受到了流行文化的影響。影視劇、音樂、時尚等都成為了父母命名時的靈感來源,他們希望通過給孩子起一個前衛和獨特的名字,讓孩子成為時尚的代言人。
第三章:傳統與創新的碰撞:取名方式的變革
隨著社會的日益發展,人們對名字的含義和取名的方式也在不斷變革。傳統的命名方式已經不能滿足人們的需求,父母們開始使用字母縮寫、花名、外文名等創新的方式給孩子取名。這種新穎的命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帶有統一化,但也反映了現代人對個性和自由的追求。
第四章:莊重回歸:重新審視命名文化
盡管現在的名字更加幼稚和有趣,但并不意味著傳統的莊重和深度完全消失了。一部分父母在給孩子起名字時仍然保留了傳統的命名方式,注重名字的含義和文化背景。他們認為名字不僅僅是一個標簽,更是孩子個性和人格的體現。
結語:
名字是人們身上最重要的符號之一,它承載著父母對孩子的期望和希望。這一名字趨勢背后,體現了社會變革和文化發展的脈絡。無論是幼稚還是莊重,每個名字都有它的獨特之處,都是對孩子成長的美好期許。
古代名字忌諱在中國古代社會中非常普遍和重要。中國古代由于宗法制的影響,在取名字的時候都會有所避諱。講究“為親者諱”,“為賢者諱”,“為尊者諱”。在言談和書寫時,一律會回避君父的名字。也不能用他們的名字來取名。直到現在仍然有部分人在取名時盡量不與父輩名字沖突。由于避諱的影響,中國人認為稱呼長輩名字是非常不禮貌的行為。
一是使用祖先的名字
例如:“黃帝”、“周公”、“孔子”之名在漢以后大部分朝代都要避的。
漢族起名,一般避祖先的名號。其原因是漢族傳統極講究輩分。以祖先名字為名,不但打擾了輩分的排序,而且會被視為對祖先的不敬。
司馬遷寫《史記》時,把“趙談”改為“趙同”,把“李談”改為“李同”。這是因為他的父親名“談”,所以要避諱。古代的人在說話作文時祖先姓名不能亂用亂寫,而且在用到時有意避諱。除了不說及祖先的名字外,更重要的是在給孩子起名字時要對祖先的名字進行避諱。
封建制度下,人們不僅要“尊祖敬宗”,而且要奉為至尊,即使直呼君主的名字也是大逆不道。在清代的雍正、乾隆時期,僅憑這一條就可以處人死罪并殃及九族。于是,這種忌諱便被稱為“國諱”。
唐朝人因避唐高祖的祖父李虎之諱,把成語“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改為“不入獸穴,焉得獸子”;把“畫虎不成反類犬”改為“畫龍不成反類犬”。清朝乾隆皇帝不允許百姓家門楣上貼有“五福臨門”,因為他的世祖順治皇帝的名字叫做“福臨”。
五代的馮道,善于做官,歷經幾朝,一度為相,人稱不倒翁。有一天,他叫門客給他講《道德經》。《道德經》起首的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門客見一句話有三個“道”字犯馮道的名諱,便隨機應變地將“道”字改為“不敢說”。于是,這句話就變成了:“不敢說,可不敢說,非常不敢說。”
還有明末的湖廣巡撫宋一鶴,有一次去參見總督楊嗣昌。因為楊嗣昌的父親名鶴,為了避諱,他便在名帖上將自己的名字改為宋一鳥。
二是使用不雅的諧音
有些人的名字,表面上非常高雅,但由于讀起來會與另外一些不雅的詞句聲音相同或相似,便很容易引起人們的嘲弄和諧謔,成為人們開玩笑的談資,產生某種滑稽的效果。這種語詞可分為兩類:一是生活中某些熟語,一是貶義詞。例如:宮岸菊(公安局)、蔡道(菜刀)、盧輝(爐灰)、何商(和尚)、李宗同(李總統)等。上述諧音使姓名顯得不夠嚴肅,不夠莊重,在大庭廣眾之下容易授人以笑柄。另外有一些名字易被人誤解為貶義詞,如:白研良(白眼狼)、呂士丹(驢屎蛋)、劉莽(流氓)、茍雄(狗熊)、賈正京(假正經)、胡禮經(狐貍精)等。
這種諧音往往會變成綽號。父母命名時,如不慎重,很容易給兒女造成沉重的心理負擔,到那時可就悔之晚矣。
明代馮夢龍的《古今談概》曾收輯了許多這類笑話,一則題目叫《賈黃中、盧多遜》:“賈黃中與盧多遜俱在政府。一日,京中有蝗蟲,盧笑曰:‘某聞所有乃假蝗蟲。’賈應聲曰:‘亦聞不傷禾,但蘆多損耳。”另一則的題叫《聶豹、鄭洛書》:“永豐聶豹、三山鄭洛書,為華亭、上海知縣,同時有俊聲,然議論殊不相下。一日,同坐察院門側,人報上海秋試罕中試者。聶公笑曰:‘上海秀才下第,只為落書’。鄭公應聲曰:‘華亭百姓當災,皆因業報。’人咸以為妙對。”
如果說,以上這兩則笑話只不過是兩位官員利用名字的諧音各逞文才,互為譏諷或是官僚文士們茶余飯后偶博一笑的游戲之作,尚無關大局的話,卻也有些人因不雅諧音而丟官失財,發跡無門。
《清稗類鈔》中就曾記錄了“慈禧惡王國鈞之名”一段掌故:說的是江蘇舉子王國鈞,清同治戊辰年進士,殿試已列入進呈御覽的前十本卷子。等到送呈時,慈禧因王國鈞三字之音與“亡國君”相同,觸痛了自己的心事而非常惱火,于是將其扔在一邊,不予理睬。后來隨便給了他一個閑差,在山陽縣當了教育工作者二十多年。后因才能卓異,被選為云南某縣令,可未到任就死掉了。
民間也有許多笑話記載諧音名字的事。從前,福建興化縣有人名叫能柏樹,博學多能,并深通簿記,擅長理財,可是各商業公司商號都不敢用他。為什么呢?原來此公的姓名連讀,諧音“能破財”。商人以發財聚富為唯一目的,讓一位“能破財”的做賬房先生,當然是非常忌諱的。所以,此公雖腹有奇才,但終難以獲聘,抱恨終身。
三是憲諱
指對上司官員的名諱。因下屬官員對上司長官稱“大憲”、“憲臺”,而對他們的名字要避諱,所以稱憲諱。如晉羊祜死后,荊州人為避祜之嫌名,“戶”改為“門”。宋田登作州官,將“點燈”改為“放火”。
四是家諱
在中國人的心目中,家族的血親祖先是最重要、最該供奉的。因為這個社會的倫理是以"已身"為基點,并由此構筑社會關系的。中國人對神、宗教不那么熱烈、虔誠,只是用時方信,不用時就扔到一邊,但對祖先則懷有十分現實又深厚的感情,有無限的敬仰和本能的內心折服和歸屬感。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總喜歡打聽對方父母的身份、職業、地位等,如果父母身份高、地位高,別人會感到羨慕,自己也會很自豪。如果父母的社會地位低,名望不好,便會被人瞧不起,自己也常常會有一種自卑感。因此,人人都希望"光宗耀祖",不要"給祖宗臉上抹灰",時時想著"衣錦還鄉",不要讓人罵"忘了祖宗"。
正是出于這種敬祖的思想意識,中國人的家諱思想根深蒂固,即使是在封建制度早已被推翻的新社會,我們仍可經常耳聞目睹這樣的事情,像現在全國各地罵人的詞幾乎不外是"他媽的","去你媽的",罵別人是兒子、孫子、八代灰孫子。而這些咒罵是最陰損惡毒,為世人所不齒的,常常會引起雙方拳頭相向,甚至拔刀相見,決一生死。
古代時的家諱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封建禮法的承認。《禮記·曲記》上說"入門而問諱",就是說到別人家做客之前一定要探明人家避諱什么,如果你去朋友家作客不小心犯了主人的諱,好朋友很可能也會反目成仇了。
家諱并不全是避父親的諱,也包含避母親的諱,唐代大詩人杜甫被稱為詩圣,一生共寫了近三千首詩,各種題材十分廣泛,但據說因其母親名叫海棠,所以他雖寓居海棠頗負盛名的四川多年,卻從未寫過海棠詩。
子輩需要避長輩的諱,奴仆也要避開所有主子的諱。北齊的熊安全,一次去見和士開、徐之才。徐父名熊,和父名安,他因為自己的名字和他們犯講諱,于是將自己的姓、名的第一個字都改了,自稱為觫觫生。為了討好主子,也不怕自己觸霉頭了。
南齊謝靈超的父親叫鳳。有一次他去拜訪王僧虔,然后又去看他的兒子王慈。王慈正在練毛筆字。當時王氏子都以書法見稱于世。謝靈超看到王慈練字,隨口問道:“你的書法和虔公比怎么樣啊?”王慈因為他觸犯了家諱,毫不客氣地回敬道:“我和父親相比,猶如以雞比鳳。”謝靈超因此狼狽而退。
晉朝有個叫王忱的人,一天去看望桓玄,桓玄用酒招待他,王忱因為剛因過藥忌冷酒,因此叫仆人去"溫酒",誰知桓玄聽后突然大哭起來,原來他的父親叫桓溫,一聽"溫"字就要痛哭流涕,王忱討了個沒趣,只好匆匆告辭。
凡避諱者,都須找一個意義相同的字來代替。司馬遷的父親諱談,《史記》中因此無一"談"字,連趙談都改成了趙同,廢棄了編著書字應求完備的宗旨。宋代大文學家蘇東坡因為諱"申序",向來不為別人作序,如果必須作這類文字,則改為"敘",后覺不妥,又改為"引"。這種辦法雖然勉強可行,但已經明顯地妨礙了文字的準確性。如避諱"長"字及同"長"相同的音,琴的長短還可勉強稱為"修短",而腎腸則不能改為"腎修"了。因此那時的人們在避諱問題上真是費盡了心思。
家諱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唐律》中規定:凡是官職名稱或府號犯了父祖的諱,不得"冒榮居之",例如父祖中有叫安的,不得在長安縣任職;父祖名中有"常"的,不得任太常寺中的官職。如果本人不提出更改而接受了官職,一經查出后削去官職,并判一年的刑罰,無怪乎古時的人對諱咿恐避之不及呢。但比起國諱,家諱中寄寓著對長輩們的親敬、崇仰與懷念之情,帶有更多的自發性。
宋人鄭誠非常敬仰詩圣孟浩然,有一次他經過郢州浩然亭時,感慨地說:"對賢者怎么能夠直呼其名呢?"于是把浩然亭改為孟亭。
揚州人直到現在還習慣把蜂蜜叫"蜂糖",原來唐朝時楊密曾在揚州擔任過地方官,為了避他的諱而將蜂蜜說成"蜂糖"。
不過這些只是在名諱盛行的封建時代,一些文人雅士的湊熱鬧罷了。
現代社會中,人們大都不注重起名字的禁忌了,但還是注意的好,畢竟這是老祖宗留下來的,值得我去慢慢思考其中的道理。
現在除了姓氏比較少的之外,排名前五的姓大都容易重名了,所起名時應該多多注意。
情感翻譯站。
男人放棄女人通常是出于什么原因呢?男人不會輕易放棄一個人,如果他想放手,那一定是因為她已經讓他疲憊不堪。她內心積壓了太多情緒,無法承受,最終選擇了放棄。男人不怕為愛情付出,但他害怕女人的冷漠、無視和冷漠,這些都是對他的得寸進尺和理所當然。女人一次次為男人修改底線,但男人從不站在她的角度為她考慮。男人不懂女人、不理解女人、不支持女人,享受著她的愛,但從不回應她。雖然她內心千瘡百孔,但她仍然愛著男人,但男人的冷漠最終讓她寒心。男人也不是百毒不侵的,感情需要信任和支持。如果一段感情只靠一個人努力付出和維護,它不會持續太久,只會越來越疏遠。每個人選擇離開,都是因為他們在風中站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