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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網看到一網友的吐槽,真假不確定,大家就圖一樂,是這樣的,說美圖CEO在一個姓名打分網站,測了自己名字只有75分,于是就改名字了,然后測的分數是96分,巧的的是改完名字以后,美圖蒸蒸日上,于是這個網站就被欽定了。
看下圖。
看完以后感覺挺好笑的,于是就抱著好奇心打開了這個網站,網站沒有什么特別的,就是一搜索框,可以選擇單姓或者是復姓,然后點擊確定就可以了,網站下面還有其他服務。
網站就是長這個樣子
既然都打開了網站,就要測試一下,想來想去決定用企鵝爸爸的名字來測試,畢竟是小馬哥,大企業,測出的名字分數肯定很高,于是就是下圖了。
給我想象的好像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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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有一個好聽的名字,不僅便于記住,更能給人一種舒服的感覺。以下是近幾年來最流行、最好聽的寶寶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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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有比這更好聽的名字嗎?
法是保障人民權益的基礎和底線,訴訟是依據法律爭取自身權益的合法有效途徑。
家住在江西省鷹潭市的趙志榮是一名律師,他選擇當律師是為了維護委托人合法權益,但他萬萬沒有想到有一天,他的委托人會是自己的兒子。
趙志榮更沒想該官司竟然在全國引起了不小的轟動,還驚動了一個市的各司法部門的領導們前去參觀學習,甚至在判決結果出爐后,各司法部門的領導們依舊討論得熱火朝天。
那么為什么趙某打得這個官司這么備受矚目呢?
首先,該案件是圍繞姓名權的案件;其次,該案件屬于民告官,原告是在向公安部發起挑戰。
一場與姓名權相關的案件究竟怎樣產生的,又會怎樣落幕呢?
身份證牽出改名案2007年11月,鷹潭市。
“難道就非要改名不可了嗎”一位男子低著頭,悶悶不樂地回想著鷹潭市公安局作出的批復,而陷入了深深地思考。
思考片刻后,該男子電話詢問起當律師的父親趙志榮。
趙志榮作為律師表達出了他的觀點: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公民是享有姓名權。
該男子的眉頭皺得更深了,有關部門說根據規定他必須改名,而法律法規卻明文規定著公民有權決定自己的姓名,究竟該聽哪個規定呢?
2008年1月8日,在經過慎重的思考后,該男子決定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姓名權,于是他一紙訴狀將鷹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起訴了。
為何公安方面堅決要求該男子改名呢?他的名字到底有何特殊?
原來,該男子名叫趙C。生活中看到起四個字名字、諧音名字的都算不常見,竟出來一個姓名中有字母的,很多人更是聞所未聞。
以致當他去鷹潭市月湖公安分局江邊派出所換發第二代身份證時,辦理的民警看到他的身份證時都不自覺地恍惚了一下。
有意思的是,趙C的煩心事以及這場姓名權官司的起始,都是源于他去派出所申換二代身份證開始的。
1986年7月18日,趙C出生。從他父親給他起好這個名字開始,他從未改過名,也沒打算改。
雖在周圍人的名字中有點特立獨行,可是他的名字好記,身邊相熟的同伴還給他起了個別名“西西”。
趙C本人用這個名字幾乎已經20年了,包含在他成長的每一步,只因為身份證到期要換,突然就被告知必須要改名字,他一下子接受不了。
再者,趙C臨近畢業,他之前所有的檔案均是原名,如果突然改名字,又如何與檔案相匹配,到時候要是解釋起來也很麻煩,所以他才會提起訴訟。
令人好奇的是,在常人眼中如此特別的名字,又是如何起的呢?
其實當初起名字的人正是起訴人的父親趙志榮。青年時期的趙志榮吃過很多苦頭,后來他在不懈地自學下才拿到了本科文憑。
知識就是力量,趙志榮深感學習的重要性,他一直都渴望多學些知識,擴大認知范圍。
孩子的降臨仿佛是他缺失的一種彌補,他希望給兒子起個特別的名字。
“趙C”是趙志榮苦想之后決定的名字,該名字有三重含義:一來這樣有點中西合璧,可以表示兩種語言,趙志榮希望兒子至少能夠學會兩種語言;
二來趙志榮想到的“C”開頭的英文便是“China”(中國),再者“C”開頭的單詞很多,他覺得有源源不盡、人丁興旺之意。
想法很好、也很新奇,趙志榮對“趙C”這個名字非常滿意,而兒子本人也認為不錯。
名字確定后,趙C能正常辦理戶籍登記和領取身份證嗎?
在領取二代身份證之前,趙C的身份辦理都異常的順利。辦理戶籍登記時趙家沒有受到一絲阻礙,2005年給趙C辦理第一代身份證時派出所戶籍部門也無二話。
2006年8月,也就是距離初次辦理身份證剛一年的時間,當趙C去換二代身份證時突然就出現了問題,工作人員告訴他公安部的通知里,規定姓名里不能有外國字母,只有他改名才能更換二代身份證。
趙C雖不解,但他并沒有輕言放棄。
2007年7月6日,趙C直接向月湖公安分局江邊派出所的上級部門,也就是鷹潭市公安局提出申請,申請的內容是他要求繼續使用“趙C”這個姓名。
2007年11月9日,趙C左等右等等來的回復卻還是要求他改名。
萬般無奈下,他才選擇打官司這條道路。或許他這前半生沒有想到,有一天他竟然要“民告官”。
一場備受矚目的官司2008年6月6日上午九時左右,鷹潭市月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趙C的姓名權案,此時被告席上正坐的是鷹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法制科科長。
由于趙C還沒有畢業,因此他委托父親趙志榮作為代理人出庭。
法庭上,趙志榮據理力爭,闡述著他方觀點。
趙C跟他說過鷹潭市公安局批復中,要求他改名的依據是公安部《姓名登記條例(初稿)》中的有關規定。
規定中指出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數字、符號。
但經過趙志榮的查閱,《姓名登記條例(初稿)》還在起草擬定階段,并不屬于正式的相關規定。
趙志榮又提到,《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一款中明確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被告方月湖公安分局則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中第四條規定居民身份證使用規范漢字和符合國家標準的數字符號填寫。
經過審理,鷹潭市月湖區法院進行了宣判,結局令人為之一振,趙C勝訴!
那么,導致法院做出該審判結果的依據究竟是什么呢?
該院認為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
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是由漢字、數字、符號三種元素組成的,字母“C”亦是漢語拼音字母,也是一種符合國家標準的數字符號。并且該名字使用二十年來未對國家、社會造成不利。
同時,該院認為趙C在初次進行身份證登記時,公安機關已經核準,應視為被告已經作出了具體的行政行為。
而二代身份證較一代相比只是提升了制作質量和防偽,其他方面并無他異,不應拒絕原告申換。
綜上,趙C勝訴。他不僅不用改名,法院還責令鷹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給他換發二代身份證。
作為新中國成立后第一起因改名而進入行政訴訟程序的案件,它已經不單單是一起普通的案件,而是上升至全國熱烈討論和思考的熱議經典案件,是引發民眾對姓名權重視的絕佳機會。
“趙C”案的一審結果出爐后,網友們炸開了鍋,一時間眾說紛紜、態度各異、爭執不下。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這一邊網友還在激烈討論,另一邊月湖公安分局從被告轉為原告上訴了。
令網友們沒想到的是,二審的庭審更加地精彩激烈,就連結果都著實屬于意料之外。
那么,二審的情況又是如何呢?
2009年2月26日,“趙C”案二審在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法庭內,隨著雙方焦灼的辯論,氣氛一度令人緊張,法庭內外共百余家媒體皆翹首以待最后的結果,就連無法參加庭審的被上訴人趙C,也在學校里緊張地來回踱步。
較一審來看,二審的法庭上,原告和被告聚焦的爭論點已從“C”是不是外文,改變為“C”是否是符合國家標準的數字符號、取名“C”是否損害社會管理秩序、公安局因其原由拒為趙C更換二代證是否合法。
直觀來看,二審的討論精度更加深入,深度更加廣泛。
三個小時的庭審后,迎來了短暫的休庭。原本還在期待案件又該如何走向時,審判長突然宣判,民眾和媒體對宣判的內容更是驚訝不已。
“趙C”案的后續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裁決文書如下:原被告雙方自愿達成和解協議,被上訴人趙C同意變更姓名后,依法使用規范漢字,上訴人鷹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免費為被上訴人趙C辦理變更及居民過戶、居民身份證,以及因姓名而導致變更的身份證明文件。
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能做出和解的判決,還要歸功于趙志榮同意和解的前因。
至于趙志榮為何會在這個時候達成和解,他在采訪中做出了回應。
趙志榮稱:“這場官司引起了公民在姓名權方面的重視,我想我的目的已經達到了”。
其實在打官司前,趙志榮仿佛已經看到了如今的結果。
原先,趙志榮得知派出所辦理戶籍那打不出C,是因為公安部在數據庫中沒有這個符號時,他的第一反應是讓公安部加入該符號,而不是非要改名。
趙志榮的想法究竟是否靠譜呢?為此,他專門咨詢了一個電腦方面的相關人士,該相關人士說:“簡單!讓他們給系統打個補丁就成了”。
可當趙志榮再去當地公安部門時,卻被告知:“不容易”。
公安部當初建第二代身份證系統時花費了6個億,各地的人口信息系統都是依據公安部的標準,而制定的不同系統版本。
增加一個符號看起來容易,但是觸一發動全身,一個小小的改變就要再耗費幾千萬的金額,還沒有加上時間、人力。
情況擺在眼前,但趙C認為自己的父親就是律師,為什么不幫他爭取一下自己的權益呢?這才有了姓名權一案。
判決出爐后,公民討論的熱度不但沒有下降,反而還引發了一系列的連鎖反應。
有兩位人大代表極度關注此事,他們想在“兩會”期間提交關于《姓名權法》的議案,呼吁盡快出爐相關法案。
關于《姓名權法》出臺的必要性,除了“趙C”案,還有一個被網友一直廣泛熱議的討論點能夠看出,那就是孩子除了隨父姓和母姓是否還能姓其他呢?
2009年,一位濟南人士呂先生給愛女,起了一個看似特立獨行的名字“北雁云依”,既不跟隨母姓,也不跟隨父親,他在辦理落戶時就遭到了拒絕。
《姓名權法》需盡快提上日程是由于時代進步而催生出的需求。
特立獨行有其新時代的特性,隨著文化的包容性越來越強,在守舊的同時也應讓新興潮流與之無限碰撞,而這并不是對“舊”的不尊重,也不是對“新”的無限包容。
結語身處法制社會,趙C的舉動無疑是對法就在人民身邊而上的最好一課。
人們除了知法守法,更重要的是善于運用法律維護自身的權益,敢于爭論和挑戰,爭論和挑戰中的不足點才能將我國的法律進一步完善,更好地服務人民,為人民謀幸福。
參考資料:
濟南:不帶姓落戶遭拒 首例姓名權案恢復審理 青報網-青島日報官網 (dailyqd.com)
立法規范“姓名權”:可姓“木子”叫“趙C”嗎_中國人大網 (npc.gov.cn)
中國首例公民討要姓名權案:趙C一審勝訴不改名 (chinanews.com)